项目概况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RCCG-******
项目名称: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10,056.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7,00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17,00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7,002.00 |
1,717,00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合同包2(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5,689.6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95,689.6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95,689.60 |
1,395,689.6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合同包3(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7,365.2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97,365.2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三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97,365.20 |
1,397,365.2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3(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 12:00:00 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群众之家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康泰园B4栋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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