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34020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服务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同城二路118号
中标(成交)金额:7(元)
评审总得分:90.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服务(C******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省内各市司法局及各县区司法局
服务要求:服务描述:本服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司法部办公厅关************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9〕101号)《社区矫正基础业务系统技术规范(SFT 0015-2021)》和《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技术规范(SFT 0016-2021)》要求,运用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定位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借助电子定位装置等,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位置核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并和省级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共享数据资源和服务支撑,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和手机App客户端相关功能模块,并接入辽宁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平台,社区矫正对象通过App客户端进行位置定位及活体检测和人脸认证,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位置监管,同时,市县两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可通过小程序端实时查看管辖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情况、越界报警及越界信息处理等工作,同时支持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PC端登录辽宁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平台,进行定位监管、每日考勤、自动点验、人工点验等工作,查看业务提醒、定位记录等,开展各项管理和统计工作。全省服务对象不少于2万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后30个日历日内,中标供应商完成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及位置信息服务模块在社区矫正平台和手机App客户端的开发适配工作。项目通过验收后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届满后,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续签最高2次合同,签订方式为1年1签。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 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 ( 1 )年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 1 )年 热线支持:24小时热线响应; 现场支持:(0.25)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根据需要,为省厅及全省各级用户提供不少于10小时或不少于3场培训服务。培训内容为系统使用方法和技巧、故障诊断、维护管理等方面,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目标和功能。培训方式包括现场培训和线上配置视频教程两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国清、吴瑶、刘志昕、韩怀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预算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3,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司法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
联系方式:程岩、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李悦诗
电 话:******316-607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5-210000-34020_辽宁省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服务******(发布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