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高铁新城片区交通路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芦溪县高铁新城片区交通路网工程已由芦发改字〔2025〕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债券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芦溪县高铁新城片区交通路网工程包含高铁站前南路、经纬大道、垣洲岭公路升级改造、白云大道,项目总建设里程为15.883公里。其中高铁站前南路,经纬大道、白云大道按二级公路兼顾部分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垣洲岭公路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周边片区支路网、给排水、景观、电力通信、交通设施等工程。
2.2项目投资:总投资约76605.21万元,建安工程费51091.21万元。
2.3招标范围:
设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红线放样、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建设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指交通信号、监控设施等)直至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总工期25个月(含设计工期2个月)。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耐久和安全性应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经招标人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批获得通过;
2.6.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以下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3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5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6.2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3.6.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内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或骗取中标的情况;
3.6.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5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2024年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6.6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内无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等行为,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9日至9月2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开标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江西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芦溪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99-******
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2022、2023、2024)或自行提供承诺书。 |
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至发布公告前一日)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亿元或长度大于等于10KM的二级(含)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公路施工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以及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BMWebSite)中查询到的业绩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则为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
1、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备查。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③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内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或骗取中标的情况; ④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主体Ⅰ类或主体Ⅱ类(序列名称)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赣交建管字〔2016〕71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未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名单的,其信用等级应按B级”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赣交建管字〔2016〕71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未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名单的,其信用等级应按B级”确定。 ⑥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内无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等行为,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注:其中第①②③⑥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第④⑤项须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材料均由牵头人盖公章)。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项目总工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设计负责人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
注:(1)以上人员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a.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c.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在建项目”的地域及投资性质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7)上述的公路相关专业职称是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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