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高邮市农村非交通列养危桥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高邮市农村非交通列养危桥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高邮市数据局以邮数据投资发〔2025〕44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邮市农村非交通列养危桥改造工程监理项目GYFLYWQGZ-JL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高邮市农村非交通列养危桥改造工程涉及高邮市 13 个乡镇(园区)范围内非交通列养的庄台桥和机耕桥共计 1260 座,其中庄台危桥拆除新建 458 座(其中经济开发区 15 座、城南新区(车逻镇)3 座、高邮镇 1 座、卸甲镇 11 座、三垛镇 30 座、甘垛镇 162 座、临泽镇 89 座、汤庄镇 103 座、界首镇 10 座、周山镇 10 座、龙虬镇 24 座);维修桥梁 331 座(其中经济开发区 14 座、高新区(送桥镇)8 座、城南新区(车逻镇)6 座、高邮镇 3 座、菱塘回族乡 7 座、卸甲镇 9 座、三垛镇 25 座、甘垛镇 94 座、临泽镇 76 座、汤庄镇 34 座、界首镇 21 座、周山镇 4 座、龙虬镇 30 座);直接拆除桥梁 471 座(其中经济开发区 7 座、城南新区(车逻镇)2 座、高邮镇 1 座、菱塘回族乡 2 座、卸甲镇 2 座、三垛镇 64 座、甘垛镇 176 座、临泽镇 78 座、汤庄镇 68 座、界首镇 6 座、周山镇 27 座、龙虬镇 38 座)。项目建安费约 10516.44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GYFLYWQGZ-JL标段。主要内容为对高邮市农村非交通列养危桥改造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实施施工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办公室一个。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监理服务期根据工程完成情况确定。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监理企业。)
3.1.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建安费不少于6000万元的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1.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
(2)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建安费不少于6000万元的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不含副职)。且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
(3)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4)投标当日未年满 60 周岁;
(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6)无在岗项目。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本项目不得违规分包,也禁止转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6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7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8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0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高邮市秦邮路132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 系 人:管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555号-1五楼
邮政编码:225600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一“预约管理”一“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5月22日00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23时59分。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 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开标四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管理-直播大厅”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至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194/0P/login.aspx)招投标文件管理中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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