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关于承揽2024年咸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关于承揽2024年咸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BSJ-DWZB-******),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关于承揽2024年咸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元,税率为13%。
1.2采购内容:标段一,负责数通产品设备的供货、安装、施工及调测、维护;标段二,负责网络安全产品设备的供货、安装、施工及调测、维护。
1.3供货地点:湖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1.5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6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后审。
1.7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含税),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 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2.4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注: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下具体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框架合同还须提供一份具体订单。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 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5日17时00分(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开票信息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项目经理邮箱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文件购买联系人:刘港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4) 账 号:************01
4.4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办理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09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中国通服采招门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41号
联 系 人:吴南丰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项目经理:刘港
电话:1******5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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